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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6:24:00       来源:

供销社有条件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创新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中把推动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促进金融与“三农”产业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作为供销合作社拓展金融服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

  当前,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面临何种困境?供销社应如何发挥自身网络优势,投身“互联网+”进行农业产业链金融创新?在近日举办的以“盘活农村资产与农村金融创新”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三农”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春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员沈炳熙,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等多位相关领域领导及农村金融权威人士为中国农村金融创新与“三农”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建言献策。

 

  李春生: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创新具有比较优势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春生指出,当前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而产生的旺盛的资金需求,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来支撑。

  但是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农村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导致地下钱庄、P2P互联网金融 、不规范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乱象丛生。可以说,农村金融仍然是制约当前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瓶颈。

  李春生认为,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创新具有比较优势。一是组织体系健全,能够形成规模优势;二是与农民关系密切,具有信息优势;三是制度兼容优势;四是品牌优势。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对于供销合作社拓宽经营领域,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春生说,供销合作社通过参与农村金融创新,一方面推动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弥补当下正规性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繁荣了农村经济。他对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的功能定位;二是要注重系统联动;三是严格防控风险;四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沈炳熙:供销社应充分发展产业链金融

 

  如何进行农村金融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员沈炳熙认为,这需要进行农村金融供给制度、社会准则、信用体系、金融服务方式的改革,以提高金融扶贫效果。现在,中国多地进行了农村金融模式的探索,一是供应链金融,比如“订单+期货”、“订单+保单”等融资方式,也有一些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合作社发展,供销社怎样在产业链中发展,是将来要探讨的问题。二是扩大信贷抵押担保的范围,比如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使用权抵押,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创新。

  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和供销社改革之间的关系,沈炳熙提出以下思路。第一,农村金融改革推进有利于供销社发展,供销社在流通经营中需要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第二,推动参股农村信用社、组建中小型银行试点等金融机构。第三,在农村金融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中,供销社作为连接市场和农业产业的桥梁,本身可以为农村金融提供有力的网络支持、信用支持,未来产业链金融中,供销社大有可为。

 

  原梅生:供销社应聚焦合作金融 探索为农服务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部长原梅生指出,供销合作社具备发展农村金融的天然优势,但也面临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不足,他建议供销社发展农村金融时应扬长避短,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重点通过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社进行专业生产的条件,引导社员开展内部资金互助,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还可以通过局部试点稳步有序开展。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形成一定的体系和规模效应,重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关于大家都关心的中小银行试点,目前较可行的是参与农信社、农商行或城商行重组,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适时启动申请设立合作制银行。

 

  黎少华:农村金融是供销社强化为农服务的突破口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黎少华代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供销社农村金融课题组发布了《供销社农村金融研究报告》。课题组两年多来赴全国多个省市县及基层进行调研,发放一千多份问卷,形成20余万字的供销社农村金融发展报告。

  研究认为,供销社已初步搭建起供销社参与的农村金融整体架构,合作金融业务稳步增长,商业金融初具体量,各地探索形成了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合作金融模式,并依托产业链优势,进行了包括移动粮食银行、“多位一体”综合服务体、金融控股集团、互联网金融平台、产权交易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业态创新。

  不过,同时也存在隐忧,即全系统农村金融整体规模小,地区、业态、人才配备分化严重,利润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整体盈利状况两极分化较严重;并且存在制度障碍,存在资金、人才、技术的局限,需要进行总体定位和规划。

  黎少华表示,农村金融已成为供销社强化为农服务的手段、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需要把握好五大关系:即,要把握好金融业务与传统业务、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新型金融与非法集资的边界、资金结构与投向的合理配比、决策效率与信用风险这五大关系。

 

  马九杰:产业链金融将助力供销社整合农业产业链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马九杰介绍,产业链金融国际通行,已经有千年历史,实质是产融结合,本质是产供销一体化,主要包括赊销、预付金、定金等形式。产业链金融有两种,一种是内部,一种是外部,是产业链上不同的交易主体,形成交易关系并开展金融业务。价值链金融可以将农民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连接起来,通过订单质押、合同质押、赊销赊购等形式,连接上下游企业,同时解决分散的农民合作社资金不足的问题。

  马九杰认为,产业链金融的关键点主要有:一是供应链稳定,二是封闭运行、可控,三是信息流畅通,可以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其中,供销社在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是供销合作社可发展购销电商平台(农资电商、农产品(000061,股吧)物流),提供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二是依托管护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相关客户提供产业链金融;三是可发展涉农综合服务(农技推广、购销、金融),充实供销社综合服务能力。

 

  杜晓山:供销社办金融是合作金融发展新契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认为,目前,中国农村的合作金融现状并不乐观。农信社已经商业化改制,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只有49家,而且多年来已停止发展新机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或农民自发成立的资金互助社总体上量多质差,不少机构存在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系统由于人员力量和监管能力受限,也很难承担有效监管的责任。因此,难以缓解农民群体金融服务难、服务贵的矛盾。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这些特点和优势是其他分散的不成体系的农民或社会群体所成立的合作或商业经济组织机构所不具备和难以望其项背的。有条件的供销社只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将能从总体上达到健康可控发展的目标。还可以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依法设立中小合作银行试点,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等金融服务中介。(记者:牛福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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