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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1-24 10:06:00 来源: 吉林银行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是国家为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各级政府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担保,通过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吉林银行积极与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主动参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出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最高5万,妇女再就业人员最高8万,创业大学生最高15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最高可达400万元。

  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不超过50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之间,持有国家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证、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有效证件、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证明等,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并且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即可申请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企业生产经营者,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主体资格合法,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一还款来源充足;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证券市场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且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也可以申请该贷款。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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