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经营性物业贷款巧解融资难题
近期,吉林银行以小企业创新业务为突破口,加快小企业业务结构调整,大力拓展不动产抵押担保方式下的小企业特色产品。为商户提供贷款期限最长达可10年的小企业经营性物业贷款。
据了解,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款,是以借款人已购置或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经营性资产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企业法人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检证明;经营管理规范,近几年未发现重大违规经营事项;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资信状况较好;能够出具股东(或董事会)有效决议书,同意将其持有的经营性物业抵押给银行;同意在吉林银行开立收入监管账户,将收入划入监管账户,并授权我行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即可申请贷款。
此外,小企业经营性物业贷款不仅企业法人可以申请,自然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也可办理此项贷款: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信用良好,收入来源稳定,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拥有经营性物业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个人名下物业可为与他人共有,但须征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同意在吉林银行开立收入监管账户,将收入划入监管账户,并授权我行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