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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8-24 11:33:00 来源: 证券时报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要坚持五个原则

 

  社会融资规模超预期增长与企业融资成本高位运行之间的冲突,是当前我国融资环境的真实写照。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除在定向调控措施上持续发力外,还需要坚持“风险溢价”、“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信用增级”、“尽职免责”、“适度投放”等五大原则。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

 

  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同时并存,与金融市场奉行的“风险收益相互匹配”原则存在强烈冲突。只要能够接受银行相对较高利率水平,经营正常企业融资将不会是问题。换句话说,只要不存在金融管制,金融市场将自发形成企业融资价格。可见,融资贵并不是小微企业融资核心问题,但商业银行 “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进行不合理收费,进而抬升融资成本的不良倾向要保持警惕。应该看到,全世界的小微企业都普遍存在经营不稳定、财务不透明、信用风险高、抵押资产少等共性特征,较难满足银行商业运营的准入条件,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成为世界性经济难题。

  多年实践证明,为弥补小微企业融资条件的先天不足,通过风险溢价抬高融资成本,已经被证明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孟加拉的格莱珉银行,还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都遵循了“风险溢价”基本原则,均取得了良好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融资价格也是主要风险信号,企业如果愿意接受远远高出平均水平的利率,那么将不能不引起金融机构疑虑。

 

  小微企业经营之外受多重约束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在企业自身经营之外还受到多重约束。

  一是融资结构路径依赖产生的“抽水机”效应。僵尸企业、产能过剩企业对信贷资源的无效、低效占用,使得这些领域的信贷规模被动增长。按照目前非金融企业7%左右的贷款利率,在不抽贷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的贷款规模增速至少不低于7%的速度增长。

  二是房地产相关行业利率敏感度差抬升社会融资成本。房地产业暴利和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欠缺约束机制,使得这两个领域的融资成本敏感度较低。而为维持房价高位运行,避免地方政府债务不发生兑付危机,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社会融资,进而带动全社会融资成本高位运行。

  三是信用风险传导与扩散与贷款追责增加银行放贷积极性。受经济下行影响,长三角中小企业互保圈风险爆发与快速传导,小微企业信用风险急剧上升。同时,商业银行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责制度,降低了客户经理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四是定向宽松政策反向约束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该看到,中央银行定向宽松政策正面激励作用突出,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问题。但也应该看到,虽然定向降准释放了商业银行可贷资金,但对这部分资金流向没有明确约束,难免会有部分资金流入非政策预先设定领域。

 

  需要坚持五个原则

 

  为缓解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需要坚持五个原则。

  第一,要坚持“风险溢价”原则。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本身较高,金融机构要求相对较高资金成本,本身就无可厚非。只有在收益覆盖风险与成本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才会有动力。

  第二,要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中央银行对部分银行实施了定向降准政策,有助于这些金融机构继续深耕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但同时,对在落实信贷政策上不力的金融机构也要有约束措施。信贷政策落实情况与经营稳健性理应成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两大支撑。特别是在信贷政策落实情况上,应将其作为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参数,进而产生鼓励与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的关键性作用。

  第三,要坚持“信用增级”原则。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撬动、信用保险支撑、专业担保公司支持,已经成为小微企业信用增级的三大主要模式。在财政资金撬动和专业担保公司支持上,已经发展日渐成熟。但在信用保险支撑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上,存在广阔空间。信用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可以有多种模式,比如全面放开国内信用保险市场,通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为小微企业流动性融资提供一定程度保险,进而降低融资成本;也可以为某些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直接提供信用保险,当小微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由信用保险公司代位偿还。

  第四,要坚持“尽职免责”原则。商业银行应加快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程序与客户经理责任追究制度,确立“尽职免责”原则,将客户经理激励与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风险控制有效结合,提高贷款发放积极性。

  第五,要坚持“适度投放”原则。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客观存在,再大金融投入也无法消除。判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是否适度,需要将其与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状况的相适应程度作为判断依据。

  这些情况也同时表明,单纯依靠货币放水,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解决当前我国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际上,如果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进展不顺利、房地产业风险不逐步释放、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不去除,那么即使中央银行采取了降准、降息等政策措施,依然无法解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偏低问题。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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