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朝鲁在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的讲话
(2013年2月25日)
刚才,儒林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站在富民强省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阐述了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提出了强化保障措施的要求。这是向全省发出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动员令,传递了坚定的信心和力量,表明了坚强的决心和态度,必将激发各个方面以更加昂扬的热情为之共同努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快速迈上新的更大台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儒林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实地调研。省委、省政府在组织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既延续了多年来出台的鼓励政策,又有诸多创新突破,“亮点”很多,含金量很高,操作性很强。只要全省上下合力抓好实施,真正把各项政策变成实际行动,就一定能够迎来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至关重要的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下面,按照儒林书记的讲话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着重就这个问题讲几点意见。
第一,加大市场进入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市场主体生成环境。民营经济生于市场、长于市场,是天然的市场经济主体,是最富生机活力的经济细胞。发展民营经济,最基础的环节是生成市场经济主体,最根本的举措是在放开、放手、放活上下功夫。放开就是坚持市场公平原则,实行“非禁即入、平等对待”,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不得设置附加条件,与国有及外来投资的政策待遇平等,重点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特色城镇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会后,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提出民间资本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目录,以使“非禁即入”有所遵循、落到实处。放手就是清理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审批事项,继续实行由“审批制”为“注册制”,除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审批事项之外,所有前置性审批一律变后置,先照后证。进一步放宽出资限制、经营场所限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放开一般经营项目,允许注册资本暂时“零首付”,简化验资手续,全面推行企业网上年检。这些方面在全国是率先突破,为市场主体生成发展提供了最便利的条件,创造了进入市场的便捷通道。放活就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组织的职能作用,利用专项资金扶持等,引导推动百姓全面创业,生成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我们就是要以更为宽松的条件,促进市场主体生成涌现,奠定民营经济发展最广泛的基础。
第二,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创造扶持企业成长的环境。民营企业生成后,进入成长发育期,各方面服务最为关键。建设孵化基地是培育中小民营企业的重要“摇篮”。要集聚各方面要素,着眼大幅降低创业成本,引导创办不同层级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鼓励城区、县(市、区)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楼宇创业基地,开发区建立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支持建设孵化楼、孵化车间、孵化厂房等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和民营企业创业园,推进产业型、科技型、创业型孵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是促进民营企业壮大的“助力器”。要加快建设覆盖全省民营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形成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龙头,连接市(州)、县(市、区)、产业集群及社会服务机构的格局,鼓励开发区、园区建立融资担保、公共研发及技术检测、人才培训等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助推作用,加快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转变,规下企业向规上企业转变,限下企业向限上企业转变,努力形成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循环效应。依托各级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积极引进国内外协会商会企业到吉林创办新企业。改进政府部门的审批服务是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绿色通道”。这些年,各级政府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削减了大量审批环节,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效果非常明显。如果说审批服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更多的是集中在民营企业。要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建立健全首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完善审批流程,真正让民营企业“进一扇门、办全部事”。对民间资本投资项目,除国家规定必须由省级办理的核准、备案手续外,一律下放市(州)或县(市)办理。组织清理不利条件和规定,支持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分开,标准要降低。取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严格审定自由裁量权细化;暂时没有细化的,处罚一律按下限执行。会后,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启动清理收费项目,对巧立名目、转嫁负担以及重复检查、借机敛财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造宽松的金融支撑环境。资金是企业运营的命脉。融资难是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不畅、成本较高等。从这方面来看,民营企业还处在弱势地位。金融机构不能只盯着大企业,注重“锦上添花”;而要更多关注民营企业,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要进一步密切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现在全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近400家,要放宽设立条件,继续加快发展,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逐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年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奖励。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症结是缺乏抵押资产。要继续深化银企保合作,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注重运用风险补偿、奖励补助和资本注入等支持担保机构发展,进一步提高担保能力。今年,省政府决定设立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两年内省财政投入3亿元,注册资金达到5亿元,专门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每年可担保融资30亿元至50亿元。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贷款方式,鼓励对有市场、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适当降低担保收费标准。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省里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要突出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利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集合债券等新型融资模式。对新上市或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给予经费补助。同时,扩大股权投资、信托投资等基金规模,最大限度缓解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第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造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的环境。财政税收支持是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家设立的专项资金超过177项,要掌握支持方向和重点,加大争取力度,支持民营经济项目。现在省里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专项资金规模约2亿元,今年要进一步增加,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开放技术资源、开拓市场等。省里还将设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通过参股等方式引导社会基金入股重组民营企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今年总的要通过新增预算安排、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和争取国家支持等,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后每年还将增加,最大限度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县(市)也要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和基金,与省级基金配套使用。进一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自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企业内部转让免征营业税。对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五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基地园区新办企业根据贡献三年内给予补助。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起两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仅此一项就让利6亿多元。同时,在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信用担保机构所得税抵扣、企业研发费用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等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还富于民。由于这些政策专业性强,直接关系民营企业切身利益,税务部门既要宣传解释到位,使企业充分了解掌握,能够有效利用;又要指导实施到位,真正让企业受益,切实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五,加大技术人才支持力度,创造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环境。民营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技术、靠素质。目前全省民营经济整体层次不高,很多企业是家族型企业、作坊式经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难以做大做强,而且也无法长久生存,必须大力推进创新转型升级。从今年起,省里每年将重点实施1000个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1000个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力求实效。支持企业搞好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民营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实验室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推进技术资源市场化,并根据其对当地政府的贡献,五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企业和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分别给予奖励。针对我省民营企业技术、管理等人才缺乏的实际情况,要加大政策措施,重点引进和培育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和创富人才。同时,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方式下领办创办企业,对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自愿到企业、农村工作的,允许三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兼并国外先进科技型企业和聘用国外专家,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人员和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各级政府免费开展“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培训,全面提高创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企业家是重要而宝贵的稀缺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既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也希望企业家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自古华山一条路,企业家要增强艰苦的创业意识、敏锐的市场意识、强烈的开放意识,坚定勤劳致富的恒心、脚踏实地的雄心、拼搏进取的决心,发扬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敢为人先的突破精神、攻坚克难的开拓精神,闯大市场、干大事业、求大发展,努力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自觉把追求经济利益与遵循市场法则、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做自律敬业、守法经营的模范。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为社会信用建设作出示范和表率,绝不能为发展无所顾忌,为所欲为。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多为社会办实事,多为群众增福祉,努力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者。
在新的形势下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