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新增开业33家
——专访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唐庆会
在商业银行专设中小企业贷款部、消费金融公司应运而生的当下, 长春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萌生, 它们如何在市场上进行自我定位,政府相关部门如何科学引导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对此,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唐庆会。
城区小贷公司每家平均注册资本4510万元
1.记者:今年5月27日,省金融办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意见》,旨在通过民间信贷方式, 扶持我省中小企业和“三农”更快更好发展,同时也给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资本一次沐浴阳光的机会。在这种政策背景下,长春市小额贷款机构的发展现状如何?
唐庆会:截至2013年9月末,长春地区累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11家, 注册资本金43.79亿元,每家平均注册资本为3945.05万元。其中:长春市城区累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86家(包括双阳7家),注册资本38.79亿元(包括双阳区1.2亿元)。长春市城区小额贷款公司分布情况:朝阳区累计批准开业22家,注册资本8.73亿元;南关区累计批准开业21家,注册资本10.7亿元;宽城区累计批准开业13家,注册资本6.5亿元;二道区累计批准开业10家,注册资本5亿元;双阳区累计批准开业7家,注册资本1.2亿元;经开区累计批准开业1家,注册资本0.5亿元;高新区累计批准开业11家,注册资本5.66亿元;净月高新区累计批准开业1家,注册资本0.5亿元。城区小额贷款公司每家平均注册资本为4510万元。外市县分布情况:榆树市累计批准开业4家,注册资本0.6亿元;农安县累计批准开业6家,注册资本1.3亿元;德惠市累计批准开业8家,注册资本1.7亿元;九台市累计批准开业7家,注册资本1.4亿元。
长春市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06亿元
2.记者:作为“草根金融”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创立给民间融资带来了新活力,长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有效促进“三农”与小微企业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唐庆会:用数据表明更加有说服力。截至9月末,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支持小微企业376户(笔),同比增长136.48%。 长春市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06亿元,同比增长106.67%。长春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7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24倍,较上年同期净增2.86亿元。其中,城区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支持小微企业323户(笔),同比增长115.33%。城区累计发放6.94亿元,同比增长82.63%。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60亿元,同比增长127.72%。此外,截至9月末,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2894户(笔),同比增长60.96%。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35.85亿元,同比增长114.80%。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31.04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15倍,较上年末净增16.63亿元。其中,城区发放1916笔,同比增长54.77%。累计发放32.92亿元,同比增长108.49%。城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3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12.66%。
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相当于小型商业银行
3.记者: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是否也面临着如何控制和降低风险的问题?如何加强行业自律?
唐庆会: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自律和监管、风险防范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从今年前三季度的情况来看,通过报表反映,今年没有发生不良贷款。具体情况是截至2013年9月末,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3270笔,累计放贷43.91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67.09%和113.16%。长春市贷款余额36.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48亿元,增幅达116.44%,是去年同期贷款余额的2.16倍,高于全市村镇银行贷款余额20.21亿元,与盛京银行贷款余额相当。为提升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水平,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长春市金融办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作。为“三农”、小微企业等民营经济服务。围绕“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产品设计与创新”等主题定期组织小贷公司交流,较好地提高了公司高管及员工的政策水平、规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认真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为确保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长春市金融办要求各家公司按月定期上报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表。对各公司开展业务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加强风险提示,杜绝非法集资、暴力催贷等违法行为;同时,随着开业家数的不断增加,为加强行业管理,应各家小贷公司的要求,准备倡导成立长春市小额信贷协会。
长春市小额贷款公司新增开业33家
4.记者:长春市金融办在简化办理程序,鼓励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
唐庆会:长春地区小微企业众多,个体工商业户等对短期资金需求较大,而银行贷款条件较严,手续繁杂,周期较长。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因具有手续简便,办理迅速等优势,形成对银行业务的有效补充,长春市金融办加强引导和监管,加大扶持力度,使这些民间资本在阳光下运行,形成民间借贷市场的主体,这样就能使地下一些非法的民间高利贷市场逐步消亡,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资金的支持,繁荣地方经济。为此,我们的主要措施是,简化程序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核报批节奏。按照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及省金融办和长春市领导的相关要求,长春市金融办简化程序,加快节奏,在坚持标准,把握重点的基础上, 对企业申报材料随时受理,随时审核。截至9月末,长春市城区小额贷款公司新增开业33家,已超过去年全年开业家数(20家)13家。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小贷公司审批时效明显提高。同时,长春市金融办鼓励、引进当地和外埠大型企业集团等企业法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小贷公司规模, 提升自身实力,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同时,研究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资金来源, 减轻小额贷款公司税费负担, 实现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记者:王璇)
*唐庆会: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