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吉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7号中国民主促进会吉林省委员会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促进会吉林省委员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民收入 加大推广农产品场外期权业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农业大省,保障农民增收关乎全省改革振兴发展大局,贵委《关于保障农民收入 加大推广农产品场外期权业务力度的建议》中提出:“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金融建设”等建议切中我省农村金融发展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我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吉发〔2016〕19号),提出了96条重点任务措施。过去一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政策精神,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国家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为抓手,着力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构建“三支柱一市场”农村融资服务体系,深化土地资源资本化改革,培育多品类普惠型金融产品服务,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努力破解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巩固农村金融整体良好运行局面。一年来,我省农村金融总体呈现“量增价降、质量优化、功能增进”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涉农信贷、保险总量快速有所增长,涉农融资价格逐步下降,涉农贷款质量进一步优化,金融支农体系渐趋发展。2016年,我们建立健全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公司、省级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实施农村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的一揽子集成创新;推动九台农商行香港上市,7户涉农企业新三板挂牌;创新出一批灵活多样的涉农金融产品,为农村金融加快发展奠定基础。
(一)创新搭建“三支柱一市场”物权融资服务体系。针对农村地区物权登记部门不一、流转市场缺乏,信息沟通不畅等关键问题,构建覆盖全省的“金融基础服务、物权增信、信用信息”三大支柱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三支柱一市场”运营体系,补足制约农村要素价值形成的缺失环节。一是构建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支柱平台。组建了1亿元资本规模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总公司,围绕白城市、松原市等主要试验地区开展县乡村三级物理网点布局,并同步启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金融知识普及、保险等金融产品代理等基础业务。二是构建农村物权增信服务支柱平台。组建了5亿元资本规模的省级物权融资服务总公司,推动与市县物权公司股权连接与业务整合,形成跨区越、同标准的物权增信服务平台。三是规划建设农村信用信息支柱平台。依托省信用信息中心,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下搭建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子平台,继续推进农村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建设,已累计评定信用农户160余万户,信用村2000余个,信用乡(镇)近300个。四是规划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规划建设省级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逐步向下铺设分支体系,搭建资源要素合理估值和价值流转的统一网络。
(二)建立健全多元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创新性多层次金融组织机构差异化作用,形成功能互补、形式多样、地域协作良好局面。一是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涉农重大项目作用。重点引导政策性银行做好粮油收购、农村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保障。二是加快农信社改革。全年推动7家农信社改制成为农商行,全省农商行数量达到35家,占比达67%。通过改制等措施,推动不良贷款余额由年初162.5亿元下降至108.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4.9%。三是提升中小金融及类金融组织特色支农作用。新设6家村镇银行,全省村镇银行数量达到61家,实现县域全覆盖;九银金融租赁公司、民营银行取得监管部门批复;小贷公司全年发放贷款16.3亿元,同比增长46%,推动66家转型成为专业支农小额贷款公司。
(三)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三农”功能。通过完善协调服务、增加财政奖补、简化行政审批、解决历史遗留等方式,着力提升涉农企业直接融资能力。一是因企制宜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推动九台农商行香港上市,推动永丰食品、正方农牧、加一健康等7户涉农类企业新三板挂牌。二是支持涉农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能力。支持金塔股份等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融资1.4亿元,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拓宽债券融资渠道。推动九台农商行、榆树农商银行、吉林环城农商行通过二级资本债方式补充流动性资金,共计募集资金19亿元,提升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四是创新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方式和途径。深化与期货交易所的战略合作,多途推动涉农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部分地区开展“期货+保险”项目试点。五是创新新型金融产品。吉林省农委、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人保财险吉林分公司、中航安盟财险吉林分公司、安华农业保险吉林分公司以及永安期货在长春市榆树、德惠、公主岭、扶余、农安及梨树地区共六个试点区域联合开展“保险+期货/期权”项目试点工作。
(四)深化土地资源资本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农村土地权益的市场化实现,推动由收益权保证、经营权抵押到股权化流转的创新深化,实施农村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的一揽子集成创新。一是推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增量扩面。拓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应用领域,推动金融机构、物权公司围绕林地、草场、养殖水面和设施农业等方面开展收益权保证贷款。截至12月末,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累计发放4.72万笔,金额23.2亿元;二是加快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确权登记颁证步伐,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15个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全部启动,累计投放6.96亿元、205万元。三是实施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试点。选择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作为先期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土地资源活化、农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产业现代化于一体的综合集成创新。组建土地资产管理机构、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农地金融交易中心等系列土地金融运作平台,开展土地股权化试验,引导土地资源深层次流转集中,强化融资对接服务,推动公共服务配套改革。试点地区流转土地1400公顷,占试点面积的28%,实现4个村整村流转;农民入股存地80户,土地面积96公顷;宅基地复垦面积125公顷,安置农民1600户、4900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我省将紧紧围绕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握国家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良好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双管齐下的思路引领,坚持以财政支农金融化运作与互联网新技术为两大推动力,坚持政策协同、手段多元组合发力的工作模式,搭建新平台、健全新机制、研发新产品、运用新技术、实施新政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产业、金融双升级,农村物质、精神文明双提升,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构建“三支柱一市场”农村融资服务体系。加速推动金融综合服务公司、物权融资服务公司、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规划及网点铺设,尽快启动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基本完成白城市、松原市、梨树县等先期试点地区的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发挥“三支柱一市场”串并作用,聚合信贷、保险、理财等各类金融资源以及农资农具、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等各类资源要素,推动资源、信息下沉上汇,形成资源要素高效流动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扩展乡镇服务网络,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强化商业金融对“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稳步推进高风险社改制成为农商行。积极稳妥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加快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市场化征信、互联网金融等业态在“三农”领域的发展。
(三)深化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公主岭土地金融试点经验总结、模式推广,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土地资产管理机构,引导农民以经营权入股等形式集中土地资源,进行规模整理开发,增加土地产出效益,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改革。
(四)加快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农业全产业链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围绕“龙头企业+农户+基地”、 “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创新开发“订单+保单+期货+信贷”、“订单+期货+信贷”、“仓单+保单+信贷”等产品。拓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应用领域,推动金融机构、物权公司围绕林地、草场、养殖水面和设施农业等方面开展收益权保证贷款。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确权登记颁证步伐,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
(五)加强互联网新技术应用推广。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各类合规互联网金融平台向“三农”领域延伸服务,为农业供应链贷款、农业订单贷款、农民家庭消费小额贷款等提供信息中介撮合服务。大力发展现代支付结算体系。鼓励互联网支付机构在农村地区延伸网络,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推广农民钱包项目,引导和满足农户的各类金融需求。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金融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今后继续保持联系,随时期盼贵单位对金融工作建言献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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