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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9-20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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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金融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金融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近年来,为积极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重要机遇,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吉林省向南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而通化市因其地理、交通、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种因素,必然是吉林省向南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2016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若干意见》(吉发〔2016〕7号),为推动通化向南开放窗口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强化金融在通化市向南开放窗口建设、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支撑保障能力,发挥好金融在通化市向南开放窗口建设中的引领性作用,把通化市建设成吉林省向南开放的新通道、新平台、新窗口,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吉林保监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实施意见》(吉金办联字〔2016〕8 号)。

     

      二、出台《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建设与通化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扩大社会融资总量,积极吸引金融机构落户,推动金融开放,加快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多功能、全流程、一体化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使金融业成为通化市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20年,通化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以上。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银行业经营体系。到2020年,全市银行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比2015年翻一番,外向型产业融资满足率大幅提升。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力度,到2020年,全市上市(挂牌)企业总数力争达到50家,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直接融资占比达到20%以上,债券融资达到50亿元,外向型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增强。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0%,保险密度达到3000元/人,进出口保险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金融对通化市全面构建吉林省向南开放发展新格局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三、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主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若干意见》(吉发〔2016〕7号)文件精神,并认真参考借鉴了北京市、山东、陕西、新疆、福建、湖北等地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最新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和通化市发展的当前实际,起草本《实施意见》。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20条,第一部分明确总体思路和目标,为金融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提供纲领性指引。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十五个方面有序推进通化市向南开放窗口建设。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人才保障和舆论引导三个方面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能够得到充分落实。

     

      五、如何努力满足通化市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答:支持省级银行机构与通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谋划,运用银团贷款、信贷直投、信托等方式满足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加大对佳木斯-通化-沈阳高速铁路通化段、通化铁路综合货运枢纽、向南开放公路运输通道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鼓励银行机构围绕通化市向南开放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加大对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和三源浦机场扩建等重点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

     

      六、如何继续改善通化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答:支持金融机构在通化市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工作流程和差别管理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信贷尽职免责机制。争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证券公司牌照,在通化设立小微证券公司,推动通化双基证券公司跨越式发展。依托通化中韩医药健康产业园、通化台湾生物科技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运用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方式,围绕上下游产业集聚开展供应链融资,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综合服务,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七、如何进一步提高通化市“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答:将通化市纳入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加快出台实施细则,推动开展相关试验项目。结合通化市自身地域特色和发展实际,着力构建特色鲜明、产品丰富、覆盖广泛、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围绕通化市人参、烟叶、山葡萄等特色农业,推动通化市农业全产业链金融创新,积极引导涉农龙头企业利用产业化优势和资源特色,借力国际物流新枢纽实现“走出去”。探索农村金融资本化运作,支持通化市政府申请开展农村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转变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实现金融支持“三农”转型升级发展。

     

      八、如何保障《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得到落实?

     

      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金融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沟通交流情况,强化综合协调,统筹推进。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金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有计划地选调通化市金融人才进行专门培训。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金融支持通化市建设向南开放窗口的意义、政策、措施,广泛交流经济、金融开发开放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营造金融与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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