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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2-08 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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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吉林省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吉林省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21部委联合发布的《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引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吉林省金融办牵头省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吉林省实际,在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法治建设,规范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形成良好、诚信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吉林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当事人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一系列惩戒失信措施,可以有效打击各种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真正做到“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主要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还参考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等有关规定。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共16条内容,主要包括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标准、当事人、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18项措施、信息传递的时限、途径等内容。

     

      五、吉林省金融办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推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答:吉林省金融办将继续积极发挥对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推动《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一是组织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工作。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赴江苏等地学习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等先进经验。三是对各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推动其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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