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露: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向纵深迈进
绿色金融蓬勃发展无疑是中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大亮点。2017年6月,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审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迈入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新阶段。
6月12日,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试点总体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末,五省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2600多亿元,比试验区获批之初增长了13%,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在总量扩大的同时,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保持较高水平。3月末,五省试验区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12%,比试验区平均不良率低0.94%。
“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层面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有效路径,在这方面,试验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及时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陈雨露表示,一是以绿色项目库建设为抓手,推动制度建设;二是立足市场化原则,探索多种渠道、多种资源,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三是以绿色信贷MPA考核为抓手,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
陈雨露表示,一年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和机制。五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先后组建了省市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稳步妥协地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各试验区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分别制定了绿色信贷业绩评估等办法文件,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考核,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有效地流向绿色发展领域。
二是依托市场,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活力。五省试验区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提高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对接的力度,改造业务流程,创新符合绿色产业需求特点的产品模式,探索推动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以及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的抵质押物。灵活开展担保物权等融资创新,发行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等工具,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不断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绿色企业贷款保险产品,引入保险资金支持绿色发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
三是多管齐下,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见到成效。部分试验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环保、安检、质检、经信等部门签订了信用信息协议,把有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五省试验区通过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开展了绿色项目库以及配套融资对接平台的建设。
四是防控风险,确保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行稳致远。五省试验区积极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开展信贷风险监测和压力测试,加强绿色信贷跟踪监测评估,定期监测绿色金融发展,实现绿色金融风险的事前事中监测预警。部分试验区还建立了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办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试验区建设仍面临挑战
陈雨露同时强调,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在建设过程当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试验区改革创新的重大使命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尚未充分体现。一年来,各个试验区的创新主要集中在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而在制度创新,特别是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方面还显不足,与对标国际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
二是创新试点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标准、信息和相关基础设施等基础工作建设方面亟待深入展开。绿色金融是新生事物,存在着绿色标准界定不统一、金融机构获取绿色信息困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由于管理部门在绿色金融领域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和指引,金融机构对于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界定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给相关业务的开展带来了不便。同时,部分试验区在绿色信息披露方面还显得非常薄弱,及时权威的信息整合存在壁垒。金融机构难以及时获得绿色环保信息,这影响了对绿色项目产品定价和风险管控作出清晰的判断。
三是部门间市场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政策对接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不仅涉及到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还涉及到财政、生态环境、农业、住建等有关管理部门,参与的主体不仅有金融机构,还包括大量的企业、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等,在一些试点地区部分协调和政策对接不畅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部分试验区金融机构难以及时掌握企业环保处罚等信息,影响信贷决策。另外,部分试验区财力基础相对薄弱,影响着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地,对于符合标准的绿色信贷给予财政贴息的各种承诺还没有对接到位。
推动试验区工作向纵深迈进
“无论是从试验区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全国来看,当前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着一个突出的挑战,即绿色金融发展的可持续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绿色项目还难以有效内生化,投资回报率不高、吸引市场吸引力不足。”陈雨露说,如果绿色金融不能体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意味着需要政府源源不断地进行投入和补贴,这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绿色金融发展的初衷。下一步,五省试验区要聚焦这一核心问题,努力攻坚,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陈雨露表示,人民银行正在协调各个部门深入研究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交易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宏观审慎评估等事项。
近期,有些地区反映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又出现了上升的情况,对此陈雨露指出,这里面既有周期性和结构性的因素,也跟绿色金融政策支持还没有到位、绿色项目环境信息披露不充分、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科技运用不足有关。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再贷款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绿色担保机构,综合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
此外,陈雨露强调,要推动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和使用相关的标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全链条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便利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有效识别绿色项目和融资主体以及对于绿色项目风险定价。要深化相关领域的价格机制改革,改善生态建设项目的收益性和现金流,提高绿色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大绿色产品和金融科技服务的创新力度,根据绿色投资项目的期限、风险等等情况来统筹运用信贷、债券、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渠道,满足绿色项目融资的多样性和多纬度的需求。
*陈雨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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