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冒用吉林省金融办名义发布不实图书征订信息的声明
近日,发现有人冒用“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名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发送“关于做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与担保机构规范化管理实务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的不实信息,严重侵害了吉林省金融办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吉林省金融办形象,特声明如下:
(一)吉林省金融办发布的信息,均会通过正式发文(加盖公章)、正规媒体刊登等渠道发布。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以其它方式发布(发送)的活动信息。
(二)吉林省金融办召开的各类会议、举办的各类培训、印发的各类图书刊物均不收费。凡冒充吉林省金融办名义举办活动、印发图书并向相关组织和个人索要费用等行为,均属违法和欺诈行为,吉林省金融办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如有意参加吉林省金融办举办各类活动,或对相关活动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吉林省金融办发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辨别。
(四)吉林省金融办保留对此不实信息发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提醒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发现可疑信息时注意辨别真假,谨防上当受骗。遇有以吉林省金融办名义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吉林省金融办及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联系电话:0431-889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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