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融风险防处能力取得“四大提升”
根据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企业债务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等四个突出风险点,吉林省突出理念、机制、手段创新,坚持“疏堵结合、防治并举”的原则,因“险”施策,精准发力,金融风险防处能力取得“四大提升”。
打击和防处非法集资能力显著提升。采取“建体制、抓要案、强预警、重宣传”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着重化解存量,限制增量,强化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防处非工作得到国家处非联办积极肯定。一是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了吉林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先后三次调整和充实各级防打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性的提出了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原则,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横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二是推动大案要案处置。积极发挥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推动“东盟”“赛诺斯”“e租宝”“昆明泛亚”等重点案件处置工作。先后成立“钰诚系”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昆明泛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做好跨区域案件处置工作。三是推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设立全省统一的短号码举报电话,制定《吉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接受社会公众举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谋划设立吉林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四是注重开展常态化宣传。通过与媒体长期合作,在“365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连载,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对虚假消息及时澄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多种手段打击登载非法集资广告行为。
互联网金融风险防处能力显著提升。从思想认识入手,认真做到“悟透中央精神、参透地方实请、穿透风险本质”,以“双牵头、抓流程”为引领,根据“定目标、定重点、定责任”的思路,制定方案,规划路线,明确分工,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由于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吉林省先后两次受邀参加国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的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介绍吉林经验,推广吉林模式,展示吉林成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成立19个省级有关部门参加的省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常态化办公。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1个总体方案和7个分领域方案,绘制了对应的“1+7”操作流程图,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工作遵循。建立定期会商、工作简报、奖励考核、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日常工作高效开展。三是全力推动摸底排查。按照“统分结合,阶段推进”的摸排思路,实现对4.6万家机构和2899家重点机构100%排查,做到机构底数清、产品底数清、风险底数清。四是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把握关键、以点促面原则,合理确定清理整顿重点对象。截至目前,互联网保险清理整顿已经完成,P2P网贷领域全部出具整改通知,非银支付机构和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企业债务化解能力显著提升。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实施“四分类、五平台、三保障”创新,合理区分债务类型,创建运作平台,建设保障机制,有针对性的提高债务风险化解质量和效率。一是分类处置。对面临偿债风险的企业实施合理分类:即基本面良好但出现短期资金断链风险的企业、债务沉重但主业仍有竞争力的企业、债务沉重且产业属于去产能行业的企业、须重点帮扶脱困的国有企业等四类。二是创建平台。针对债务成因,构建化债运作平台:构建先期规模为30亿元的省级信贷周转保障平台,重点解决企业短期资金接续风险;组建注册资本为15.7亿元的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点盘活闲散优质国有资产,提高债务风险承载能力;组建注册资本为50亿元的吉盛资产管理公司,为重点国企脱困提供重组重整平台;设立首期规模为20亿元的国企改革母基金,通过市场化配资,组建100亿元规模的国企改革系列子基金,驱动重点国企脱困转型升级;组建17个、共2.83亿元的助保金池,覆盖全部9个市州,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三是统筹协作。创新化解债务的协作机制:创建监管协作机制,由金融监管部门就风险企业、特定项目、特殊政策等问题议事决事,形成企业债务结构腾挪调整的共识意见;创建银行机构为主的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支持主要债权银行牵头提出债务重组方案,及时遏止债务风险劣变;创建财政、金融、产业部门共商共研决策机制,研究出台一揽子综合支持政策。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处能力显著提升。采取“强内控、促改革、化不良”举措,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运行。一是完善内控体系。落实案防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案防目标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内部案防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员工违规处罚信息库,建立“灰名单”制度,加强岗位制衡监测,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建设符合机构发展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内部审计三道防线作用,大力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改革步伐。大力引进域内外优质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推动吉林银行、吉林信托、东北证券、都邦保险、安华保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充实资本,提高风险抵补能力。在国内首创“帮扶托管”、系统内并购、民营资本并购等多种模式推动高风险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农商行挂牌及获批筹建总数达38家,占比达73%,改革进度全国第六,东北第一。三是严格控制不良。利用重组、转让、追偿、核销等手段加快处置不良,综合运用续贷展期、联合授信、追加担保、并购重组、资产置换等措施严控新增不良,推动不良贷款防范化解。加强大客户和重点行业监管,淘汰落后产能,关注担保圈风险,提高信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等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还款能力和意愿,维护各类金融主体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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