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开展农村金融保险试点行动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 ”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现在起到2018年,将在全省开展“农业金融保险试点行动”。
《方案》提出,吉林省将通过金融保险创新,促进现代农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借助金融市场,以经济手段促进各地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以市场方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该项行动包含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试点县(市)范围扩大到40个,实现全省县(市)全覆盖,试点县(市)实现贷款业务所有乡镇全覆盖。支持农业银行扩大业务覆盖面,同时积极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二是推进 “吉农牧贷 ”投融资试点。在长岭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利用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每个试点县由省补贴1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实行 “公司+养殖户+金融机构 ”的融资模式,为牛羊等牲畜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服务。三是开展玉米 “保险+期货/期权 ”创新试点。向农业部申报玉米价格 “保险+期货/期权 ”试点项目,探索金融保险融合创新以及金融衍生品与实体经济结合的新模式,首批在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梨树县、扶余市等玉米种植重点县(市)启动试点工作,开发玉米价格保险产品和场外期权产品,转移和化解玉米市场价格风险,确保农民预期收益。
为保障行动顺利实施,《方案》提出,将进一步加快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做大做强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增强为 “三农 ”、涉农企业、小微领域融资主体信用担保的能力。2016年,组建省级机构并投入运行,率先在14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建立分支机构,粮食主产县先行一步。同时,将推动落实农业保险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提高国家、省级保费补贴,取消吉林省产粮大县水稻和玉米保费县级财政补贴。进一步提高保险额度,将全省五大粮油作物的农业保险金额确定为:玉米4200元/公顷、水稻5200元/公顷、大豆3000元/公顷、花生2500元/公顷、葵花籽2500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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