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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23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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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南关区试点诚信纳税企业信用贷款 最高可贷300万元

     

      新华网长春7月23日电(记者 华泰来)长春市诚信缴税的中小微企业,仅凭纳税历史记录即可获得最高300万元贷款,这一模式已在南关区率先试点。7月23日,长春市南关区国家税务局联合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共同发起,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开发的“税信融”南关区诚信纳税企业信用贷款项目正式启动。

      “税信融”项目是一款信用贷款产品,充分利用纳税信用状况,为依法纳税、信用良好、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综合性的融资服务。凡正常缴税两年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仅需纳税历史记录作为贷款依据,无须任何担保即可获得融资。纯信用方式下,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如客户有其他担保措施的,可通过组合方式获得更高额的贷款。一次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12个月,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为6个月。此外,还可通过网银实时提款,随借随还,按日计息。该贷款产品以纳税人日常经营财务数据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情况的主要数据建立防控风险模型,形成动态风险控制体系,对失信企业利用吉林省信用公共平台以“黑名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作用。

      吉林九台商业银行梁向民副行长介绍,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税信融”贷款。“缴税贷”贷款仅限于借款人采购、生产、销售及经营相关阶段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贷款额度要依据所属国税机关提供的真实准确的纳税信用等级、历年纳税总额等信息初步确定,同时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综合偿债能力、流动资金缺口等最终确定。

      南关区国家税务局刘礼东局长介绍,“‘税信融’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扩大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影响力。我们将区局A级纳税人名单交由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通过其信用管理平台予以公布,扩大A级纳税人的影响范围,同时对失信企业也将予以公布,将“守信激励、失信惩诫”的理念真正得以落地,充分体现‘诚信纳税值千金’的含义。同时,‘税信融’也最大限度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南关区地处长春市老城区,多数为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企业面临资金压力大,抵押物少,融资较困难。国税局有义务做好金融部门与小微企业之间的沟通桥粱,帮助辖区内守法诚信的纳税人解决困难,使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税务、银行、企业的三方共赢。”

      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霍跃生秘书长表示,“税信融”项目的启动,标志着吉林省创新企业融资的模式,使企业真正依靠自身的信用获得了银行的资金支持。在南关区试点成功后,下一步计划将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

      “税信融”项目自今年年6月10日由南关区国家税务局、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实施方案以来,已有12户小微企业获得贷款资格,贷款金额将达到1100万元。当日启动仪式上即有4户企业与九台农商行签订贷款协议。据统计,吉林省每增加1亿元贷款,GDP可增加0.502亿元。吉林省国税系统纳税户共有68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8万户、企业户20万户。仅按20万企业户中30%达到诚信纳税企业标准,每户诚信纳税企业获300万元的贷款计算,共可获得1800亿元贷款,将带动吉林省GDP增加903.6亿元,拉动70多万人就业。

     

      “税信融”诚信纳税企业信用贷款具体条件:

     

      (一)借款人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连续2年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且近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

      (二)上年度纳税额在2万元以上或近2年累计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如企业享受了减、免、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在能够提供税务机关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还原计入纳税总额;

      (三)在经办支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以该账户作为借款人主要资金结算账户;

      (四)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主要经营者)近3年无主观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

     

      贷款方式:

     

      (一)企业采用信用方式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

      (二)客户有其他担保措施,或是有抵质押物的,可通过组合方式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和还款能力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以提前还款。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年利率在10%左右。

      还本方式:“税信融”贷款可采取按日记息,随借随还、也可以按月或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以及等额本息方式等。

    主办单位: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银监局 吉林证监局 吉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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