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监管理局拟定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实施方案中指出,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双公示”项目作出决定之日起,及时将公示内容推送至省安全监管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示信息内容与省金融办数据对接。为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成立了以省安监管理局副局长丁喜忠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提出在工作中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评估考核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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