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解决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小微企业提供全覆盖、多层次、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从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扩大“三农”信贷投放规模等十一个方面明确提出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具体意见。
吉林省将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支持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和挂牌上市。
农民将土地未来收益权作为贷款保证,转让给政府设立的物权中心,由物权中心提供担保向银行借款。
有“融资难”的长春小微企业,可以凭借“纳税信用”状况,从银行换取“贷款信用额度”,不需任何抵押。
蛟河市新星家庭农场等4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吉林市14家金融机构达成了1.67亿元的意向贷款协议。
“创业服务”、“创新发展”、“助企融资”、“商标品牌”四大平台将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这一改革解决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利率高和无抵押物贷款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