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十三五”开局之际,国务院决定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2015年12月11日,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
2016年3月31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年5月12日,中共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5月17日,吉林省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9部门共同就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大戏在白山松水间唱响……
将更加灵活有效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大“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详细】在强化涉农业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适当提高对“三农”贷款主体不良的容忍度。
【详细】将着重推动涉农中小金融机构在新三板挂牌,鼓励涉农类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涉农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详细】发挥保险作用,鼓励农业保险机构开发满足农业生产者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风险需求的多层次、高保障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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